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40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
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仓储区
咨询联系人:赵怡
咨询电话:0756-3359588
传真电话:0756-335958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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