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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
获批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
本报讯 (接道新)近日,盐城市委党校获得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联合授予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委党校结合实际采取多项节能降碳举措,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建设。制定《盐城市委党校节能降碳工作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管理、用水管理、办公耗材管理、节气管理、节约粮食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借助专业化力量对近三年能源管理进行考察诊断,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加强能源科学管理,制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做好重点用能设施维护保养,组织更换部分能效等级较高、使用年限较长的空调等耗能设备。开展专题讲座,在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相关知识。积极通过各类平台宣传报道本单位节能节水、低碳环保做法,介绍该校节能宣传举措的相关文章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专栏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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